【爱卫有我 健康生活】(十六)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——“小美容美发店”标准篇
2023-09-21 07:32:4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| 编辑:潘骁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775

       编者按:国家卫生城市是现代城市文明的标志,是建设美丽家园的重要标准,是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有力检验,是验证城市综合功能和市民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,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的号角已经吹响,让我们共同参与进来,为美丽的平江贡献应有的力量。

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

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

“小美容美发店” 标准篇


基本要求

1. 在醒目位置张贴卫生许可证,量化登记证、检测报告、群众监督举报电话。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,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。

2. 理发、美容分区设置;染、烫发区相对独立设置,标识明显。有机械排风设施。

3. 有给水排水设施,给水水质符合要求。

4. 使用燃煤或液化气供应热水的,应使用强排式通风装置。

5. 理发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;理发、美容毛巾、脸巾、脸盆等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。

6. 有健康教育专栏和创卫宣传内容,并定期更换内容;在显著位置张贴创卫宣传海报,并定期更换内容。

7. 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。

8. 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。

9. 门前责任区责任制落实,达到管理要求。

同心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

携手共建美好家园

人人参与 人人有责

责编:潘骁

来源:平江县卫生健康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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